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推理的概述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7:58阅读数:

  一、什么是推理

  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由前提和结论组成的。推理所依据的已知判断叫前提,推出的新判断叫结论。在推理中,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出关系用“所以”来表示。

  二、推理的种类

  传统逻辑根据推理中从前提到结论的思维进程的不同,把推理分为三大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个别(或一般)到个别(或一般)的推理。

  现代逻辑根据推理中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蕴涵关系,把推理分为两大类: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必然性推理是前提蕴涵结论的推理,即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必真。或然性推理是前提不蕴涵结论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

  演绎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性推理。

  三、演绎推理的有效性

  演绎推理的有效性不是就推理的内容和意义而言的,而是就推理的形式结构而言的,因此,也称为形式有效性。

  如果一个演绎推理是形式有效的,当且仅当具有此推理形式的任一推理(即其推理形式的任一解释)都不出现真前提和假结论。

  推理的形式有效性的判定,是逻辑学的中心课题。因此,本章和第七章是本课程的重中之重。在普通逻辑中,判定推理有效的方法是制定一些规则,如果一个推理是有效的,就不能违反规则中的任何一条。学习本章和下一章,理解和掌握推理规则是学习的重点。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串讲笔记 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推理的概述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7549.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