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深圳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深圳自考网LOGO

服务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劳动法考点:平等就业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7阅读数:

  平等就业:是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含义有二:
  1、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岐视;2、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任何人就业机会均等。
  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状态。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法学类 自考劳动法考点:平等就业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sz.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sz.com/zl_fxl/10089.html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与《自考劳动法考点:平等就业》的相关文章

深圳自考-便捷服务